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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文翻譯

【邱英武╱北美智權 專利法規研究組資深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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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惠美方知曉,本來商標攪渾誤認是要看商標外觀、觀念和讀音等身分,去區別主要部分是不是有近似而定,並且不成以攀附有名的商標去銷售近似圖樣的產品,如斯有違貿易競爭原則。

讀音上,「m」字並沒有疑問,而是在「moroccoanoil」和「morocco hairoil」上。仿冒廠商辯稱,「hair」是原廠商標圖樣中未呈現文字,應具有區別性。但法院認為二個字的字首都是「morocc」,字尾則都是「oil」,整體觀之,兩商標讀音近似,相關消費者有可能誤認二個產品係統一來源,或是雖不相同但有關聯之濫觞,屬於高度近似的商標,近似水平乃至已足認為仿冒廠商有仿襲的意圖翻譯

再則,原廠遞出的證據顯示投入大量的宣揚,例如該產品多次經由名人推薦,且在美容時尚期刊雜誌上,多次打出廣告,編輯專文闡述該產品,已在消費者心目中成立相當知名度,已具有相當的辨認性,第三人稍有攀附該圖樣販售產品,即會讓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的情事。

惠美乍聽之下,極度思疑同夥的說法。回家後,仔細看產品上的包裝,發現跟化妝師給的產品不太一樣,一個是「橘色大m字,再加上moroccanoil白色字,底色為藍色」,一個是「橘色大m字,m字右邊有片綠色葉子,m字上方有magic英文字,中間則是有morocco hairoil英文字,最下方則是幾朵花的圖樣,底色是藍色」。再至新聞網站中搜尋,果真發現法院已經判決肯定本身買的產品是仿冒品翻譯為探討法院若何認定是仿冒品,便將判決書找出來細心浏覽後,發現原來法院是如斯認定。

起首,仿冒品廠商辯稱「m」字是magic的字首,而「morocco hairoil」只是產品品質、用處、原料、產地及相幹特征申明,並不是作為商標利用。但法院卻是不同的認定,法院認定從產品外包裝標示體例而觀,一樣是橘色大「m」字位於包裝正中心上方,仿冒產品之較小的白色字「morocco hairoil」則是分成兩排,置於外包裝中心,底色則是不異的藍色翻譯該呈現方式已經不單純是商品申明,已可認定不僅有行銷之目的,也有要闡揚鑒別產品來曆的功能。二個商標在外觀、觀念上,及首要部份的文字、圖形或記號,都有必然程度的近似,足以使一般相幹消費者產生混合誤認之虞,所以認定仿冒品的產品包裝圖樣,近似於原廠的商標圖樣。

商標混淆誤認是要看商標外觀、觀念和讀音等身分,去區分首要部門是不是有近似而定,而且弗成以攀附有名的商標去銷售近似圖樣的產品,如斯有違貿易競爭原則翻譯

看著6輛成婚禮車咆哮而過,惠美也行將與相戀5年的男友成凱進入婚禮的殿堂,兩人在婚紗攝影公司眾多婚紗禮服中,挑選出多件適合於訂婚、訂婚餐會、訂婚送禮、成親、成親餐會和成親送禮的6套軍服。為了合營禮服的樣式,頭髮梳理與造型也不克不及馬虎,於是再與頭髮造型設計師會商,共同6套號衣的造型設計翻譯會商間確認為避免時間的急促和節省費用開銷,決議訂親與成婚各一個髮型。在訂親餐會竣事,惠美至美髮沙龍梳洗頭髮,要求將造型師使用的髮膠徹底洗淨,不要有殘留以免傷害頭髮。經由訂婚與結婚仇家髮的摧殘,沒想到頭髮並沒有太大的危險,惠美便對造型師和洗髮師利用的產品產生愛好。於詢問後得知利用的產品名稱是「m moroccanoil」翻譯在走遍藥妝店後,發現某藥妝店有販售該產品,於是購入半打的產品利用。利用多月後,雖然說沒有發現特別異狀,但在某日與同夥聚會時,惠美說她目前使的護髮產品不錯,介紹給同夥知曉翻譯朋友仔細詢問後,見告惠美,「妳利用的產品是仿冒品,不是真品。」



本文引用自: https://udn.com/news/story/6871/2501917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772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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