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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服務有一個部落格專門討論部落客草莓圖騰剽竊 http://antistrawberry.pixnet.net/blog/post/39696632 這篇是抄襲唐魯孫 然後本身出版 部落格還有很多他剽竊別人文字的截圖 天成翻譯公司想到一件事 似乎有一個規定是說整篇文章跨越300字 (仍是多少?) 才算抄襲? 好比說良多人 城市硬背一些佳句 乃至像駱以軍是靠抄書鍛鍊文筆 那寫文章的時候往往會不自發的帶入吧?? 所以剽竊的精準定義究竟是什麼?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s://www.ptt.cc/bbs/book/M.1364703487.A.294.html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772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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