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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譯高手

台籍紐約律師王良輔,自稱「高登律師」,想把自身當「品牌」經營,4年前以「Gotham」字樣向經濟部聰明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2015年間終於獲得智財局核准,不虞,「Gotham」商標引發美國超人漫畫出版商「美商黛西康美克(DC COMICS)」關注,認為蝙蝠俠系列漫畫裡,超級英雄「蝙蝠俠」襲擊犯法的所在恰是「Gotham City」(中譯文「高譚市」),遂向智財局提起異議,結果被智財局處分「異議不成立」,美商黛西康美克不服提告狀願,又被經濟部決議駁回,遂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蝙蝠俠與羅志祥。(圖/翻攝自微博)

智財法院認為,Gotham City是黛西康美克公司蝙蝠俠漫畫中的虛擬城市,但Gotham是創造性文字,具先天辨認性,且商標辨認性高,「Gotham」商標與「Gotham City」高度近似,足以使消費者產生混合誤認之虞,判決智財局不成創新議和訴願決議都撤消翻譯可上訴。

Gotham商標,智財局,王良輔律師,高登律師。翻攝高登律師臉書粉絲頁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Gotham商標,智財局,王良輔律師,高登律師。翻攝高登律師臉書粉絲頁

▲高譚市政府需要蝙蝠俠幫忙時,他們會將蝙蝠俠圖案投射在天空中。(圖/翻攝自TMZ網站)

高譚市當局需要蝙蝠俠幫助時,他們會將蝙蝠俠圖案投射在天空中。(圖/翻攝自TMZ網站)

▲圖/翻攝經濟部聰明財產局官網

看過「蝙蝠俠」系列片子或漫畫,對高譚市「Gotham City」這個虛構城市,必定有點印象翻譯不外智財局3年前,同意讓一位台灣律師用「Gotham」註冊商標,讓美商DC跨海向智財局提出商標貳言,進展撤消律師的註冊。智慧財產法院認為,高譚市不只是虛構城市,相關片子在全球創下超高票房,讓Gotham跟蝙蝠俠的關係密不成分,判決DC勝訴。

▲圖/翻攝The Gotham Lawyer 高登律師臉書粉絲頁

智財局主張,Gotham為紐約市別號,或英國真實地名愚人村,屬於虛構的地名,就算拿Gotham去搜索引擎搜索,出來的成果也是蝙蝠俠的資料,或是商標申請、註冊的靜態資料,不算商標翻譯

美商黛西康美克主張,Gotham一詞雖有紐約市暱稱之意,但並不是台灣人民所熟知,此文字組合大量泛起在漫畫中,在美國有挂號著作權,跟著蝙蝠俠漫畫熱銷,授權美商華納兄弟製作刊行多部「蝙蝠俠」系列片子,電視影集,甚至授權製作多種周邊產品,台灣民眾一見到Gotham會立地聯想到蝙蝠俠,且商標早就在美、日等國獲得相幹註冊;王良甫是保護正義公理的律師,應是認識到Gotham隱含攻擊犯法的意涵,而申請商標,向智慧財產法院聲請訴願決意及原處罰均撤消,智財局應將Gotham商標撤消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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